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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拍卖会(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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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的拍卖会一开始就爆出了冷门,一幅明朝佚名《荷塘按乐图》以六十万元的高价售出,一下子把拍卖会推向了高潮。

拍得此画的是一个女人,气质娴雅,带着一副咖啡色的高级眼镜,坐在大厅第三排中央,矜持地微笑着。她便是江城的名律师姬晓凤,许多人认识她,是因为她在法庭上的口舌便给,对于法律条文的娴熟应用,谁也不知道,她竟然也会喜欢古书画收藏。

她笑着。可是又有谁知道,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他,既然他不能来,自己就必须帮他完成他喜爱的事业。

拍卖师胸有成竹地站在拍卖台上,带着一副忍痛割爱的表情叫卖着一卷近代许文山手摹唐朝张萱的《捣练图》,起价较低,有几个人正起劲地叫着。姬晓凤并不着急,注视着出价者们夸张的表演,这些人显见只是一些暴发户,充其量是想把一些字画挂在他们虚张声势附庸风雅的书房里摆阔气罢了。

很快,一个长着一对金鱼眼的壮年男人拍得了这卷《捣练图》,洋洋得意地坐在软椅上,嘴里嘀咕着,似乎有点神经质。姬晓凤心里明白,这个金鱼眼已经陶醉在这个充满诱惑的氛围里了,此刻,他的大脑早已一片虚空,失去了理智。

这不会是他平时的表现与风度。

很显然,这个金鱼眼是第一次踏足这个领域,所以,他也必须付出高昂的学费。

“接下来是一件满清皇帝乾隆穿过的龙袍,起价五十万元。”拍卖师就像一位破产的国王在忍痛拍卖他的宝座,他那宏亮庄重的嗓音在大厅里回荡着。

姬晓凤从拍卖资料本上对照实物仔细一看,这件蟒袍用孔雀羽线绣成,碧绿的底色上用小珍珠、珊瑚珠钉绣出的细腻花纹,虽经日月侵蚀,仍是颜色鲜丽,光彩照人,起拍价并不高。

可是今天自己的目标并不在此。

她聆听着有如天文数字的出价声不断从拍卖师的嘴里迸出,她的身旁坐着许多雍容华贵的男女,正襟危坐,在他们眼中,这种疯狂的游戏简直是不可理喻。

然而,姬晓凤并不这样想。要是,要是身边坐着他的话,他肯定会说,这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是拍卖师天才的绝妙显示,在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混乱当中,他举重若轻地操纵着一切,把无数相关的信号、暗示和动作有条不紊地转变成实实在在的金钱。

此刻,他在哪里?姬晓凤的心突然一阵的疼。然后,她的心猛然一揪,因为她听见了拍卖师在喊着:“下面这是一件《南宋龙泉窑的青瓷船形水盂》,起价八十万元。有哪位愿意出此价钱?”

这是他曾经说过多次的,他父亲生前一直想要收藏而不可得的,他发过誓一定要得到它。如今,它来了,就在眼前。闻,我一定替你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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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会不会没来……”单立夫疑惑不解地看着坐在监视器前面的陈群部长,“拍卖会都要收尾了,难道我们泄露消息了?或者是他竟然放弃了?”

“他已经来了。”陈群盯着监视器,嘴里嚼着绿箭口香糖,“他一向精于化装,只是大家没看出来罢了。”

上级早已严密部署,利用闻于斯父亲的遗物为饵,钓他上钩。虽然知道闻于斯生性狡诈多疑,但以他爱冒险的个性却是非来不可。

大厅里已经处于一种白热化的场面。两个女人正在斗得难解难分,吸引了在场全部人的眼球。这两个女人太出色了,都是那样的高贵清丽,在淡雅之中透出一股杀气,都是对那件《南宋龙泉窑的青瓷船形水盂》志在必得。

“你们看看,这是姬晓凤,她肯定是在替闻于斯竞拍的。不过,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那位谭眠云女士,怎么也会咬着这件水盂不放呢?”陈群惊讶地看着屏幕,“你们知道她是谁吗?”

单立夫等人摇了摇头,都目视着陈群,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谭眠云,国内知名的古文物收藏家,我曾在参谋长家里见过她,是咱们许多高级领导人的座上宾。大家等会儿行动要小心一点,一定不要伤害到她。明白吗?”陈群虽是武将出身,长年在部队里摸爬滚打,但对于官场行事也是精研日深,否则以他自己这种没有靠山背景的穷苦军人,也不会在壮年就担任情报部长这个要职。

监视器里人声鼎沸,气氛紧张。一个身着黑色夹克的老年人正自用手推着轮椅往大厅外面走,看情况似乎对这种气氛不太适应。

就在这时,拍卖师正在歇斯底里地叫着:“两百万,两百万,还有没有人愿意超过这个价钱?两百万第一次,两百万第二次,两百万第三次。成交!”他把槌子敲下,对着姬晓凤叫道:“恭喜这位女士,拍得这件《南宋龙泉窑的青瓷船形水盂》。”

“奇怪了,闻于斯还是没看到呀……”单立夫嘴里念叨着。

“就是他了,马上逮捕他!”陈群指着那个老年人,斩钉截铁地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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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于斯一拐过大厅的墙角,就马上就甩掉轮椅,顺着楼梯上了二楼。迎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另一端站着一个穿着军服的年轻人,手中摆弄着一把精致小刀。闻于斯站住了。眼前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似乎稚气未脱,但是身上却充满一种腾腾的杀气,这种杀气熟悉之极,闻于斯在中东、在西亚、在中南美洲,都遭遇过。

“我叫任小时,我的爸爸叫任征。”那年轻人手中的小刀飞速的旋转,然后脱手而出,在空中笔直地向闻于斯飞来,速度之快竟似不亚于子弹。闻于斯没想到这年轻人说干就干,一瞬间,那小刀就直奔脸部而来。说时迟,那时快,闻于斯左手一伸,握住了小刀,旋即掏出手枪,扣动扳机,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明眼人一见就知道,遇上高手了。

任小时大叫一声,在地上打了个滚,躲到大理石柱后边,右臂鲜血淋漓,已是中了一枪。这幸亏还是躲得快,要不然这一枪肯定中到要害。

他从小练习飞刀,几乎是天天刀不离手,自从入伍以来,更是经过武林高手调教,从未失过手。这也使得他日渐骄傲,虽然父亲任征总是劝他,在这热兵器时代,还是练好手枪重要,但他总是听不进去。喜欢飞刀,大概是高中读书时受到古龙的武侠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小李飞刀的影响,真正开始练,主要还在于他的祖父也是个飞刀高手,耳濡目染之下,他全身心地投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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