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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夜宴(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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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最后的归总,何咸以及他这一方总共猎得麋鹿一头,黄羊一头,狍子一头,野兔二十三只,野鸡十七只。而赵常这一方猎得獐子一只,狐狼两头,野兔三十只,野鸡二十五只,如果只论这些的话,算是输了,可是因为刘枫猎到了一头五百来斤的大野猪,这一下就把所有人的收获给比了下去,而刘枫又是甄俨的妹夫,甄俨跟张绰走得近,算是赵常的助力,所以刘枫猎得的这头野猪自然就算在了赵常这一方,使得赵常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也赢得了最后彩头,歌姬绿荷的归属权。

当听到曹操宣布最后的结果时,获得胜利的赵常当然是眉飞色舞,得意洋洋,连带着对刘枫也客气了许多;而何咸因为最后刘枫的那头野猪而输了赌局,所以不由得对刘枫是怒目而视。

刘枫也没办法,这么稀里糊涂的给卷进了他人的恩怨里面,显然是他所没想到的,不过即然事情忆经发生了,也用不着去想太多了,反正跟这些人没有什么交集的,自然也就不用去管那么多了。见戏志才已经回来了,就跟他打了一声招呼,而后转身返回了帐蓬所在的位置,着手准备今晚的饭食了,现在打到报猎物这么多,得好好的弄一弄了,别辜负了这些上好的材料。

”公子,再弄个中午的那种叫花**,中午那一只没吃够味来。“见刘枫要开始弄吃食,戏志才亦步亦趋的跟在了身后。

”什么叫花鸡?是什么东西?“一旁的甄俨听了戏志才的话,好奇的问道。

”是公子弄的一种烤鸡肉,美味得很,我们今天中午吃的就是这个!“一想到中午吃的那只叫花鸡,戏志才就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才,那是他吃到的最好吃的鸡肉了,因为家贫,以前哪有这么好的美味吃,能填饱脖子就已经很不错了。自从跟了刘枫以来,其他的先不说,光是吃这一样就是以前想都没法想的,一些很简单的东西到了他的手上就能弄出以前没有的味道来。民以食为天,戏志才觉得,跟了刘枫是他这二十多年来最明智的选择,先不说刘枫的为人如何,光是那些见都没见过的吃食就让他生出不虚此生的感觉来,毕竟在这个世上,特别是处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来说,没有比吃饱脖子更幸福的事了,人只有吃饱了肚子,才能去想、去做其他的事,当你饿得嗷嗷叫的时候说要做什么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那完全是在扯蛋,而现在不止能吃饱,还吃得比谁都好。

”当真有如此美味?俨之,我是你大舅哥,可少不得我那一份的!“听戏志才说中午吃了很美味的叫花鸡,甄俨就后悔上午怎么就没有跟着刘枫一起行动呢。

”行了行了,都别愣着了,来搭把手,去把这些树叶清洗一下,注意别弄破了!“刘枫也没跟他们客气,把下午回来时在一处向阳的避风处摘来的一些大阔叶交给了甄俨。

”你去把火生起来,把我下午浸泡的那罐红薯玉米粥给煮上。“这些本来由随从小厮做的事,可因为早上出来时并甄俨并没有带随从来,现在都只能自己动手了。刘枫把清理好了的几只山鸡用盐抺了一遍,又把野兔也用盐腌了一下,等下准备再烤几只兔子,野猪太大,现在没有带称手的家伙来,不好解剖,所以没有动,等明天带回去再说。

等待的时间总是最磨人的,特别是当人饥肠辘辘的时候,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等着吃的时候,更是一种煎熬。当然,再难熬的时间也是会慢慢的流逝的,当刘枫把火架上的烤兔取下来时,甄俨已经是不顾形象的一把抢了过来,狠狠地撕下一条大腿,一口咬了上去,嘶.......,这味道,真是不赖。

戏志才到是还好一些,毕竟是读书人,基本的谦让还是知道的,“公子,你先请。”

“不急!”刘枫从衣兜里拿出了一包辣椒粉来,也撕下了一条兔腿,把辣椒粉撒上,再刷了一些油脂,又在火上过了一下,“哄”的一下,火焰就把整个兔腿给淹没了,顿时,一股炝人的辣椒味扑面而来,刘枫手上晃了晃,火又熄灭了,这时,一股别样的香味升腾而起,让人口水是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刘枫轻咬了一口,嗯,这个辣味还是那么的劲道,真是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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