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章告36仆书(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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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突自有打算,直接无视了一个守门卒的恶劣态度。
他陪着怯怯的笑脸,向王大拱了拱手恭谨道:“衙役哥莫怪,唐某特来衙门为本家三十六名家仆奴婢办理放良文书,这是三十六人的卖身契和唐某的首状,烦请通报一下县君或者本县主簿。”
说话间,唐突递过了一卷文契,又悄悄往王大腰间的布袋里放了一把铜钱,叮当作响。
王大一惊。
他在衙门当差数年,还从未见过主动一次性为所有家奴办理放良手续的人。
尤其是唐家这些家仆奴婢在主家落难后携款私逃,实在是罪不可恕,可唐突居然不计前嫌,还要恩释这些恶奴?
所谓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王大的态度很快变得极好了:“小郎君且请等候片刻,某这就去通报县君。”
唐突笑着挥挥手。
按照永徽律,家奴背主逃亡是重罪。一旦被抓住,就是死路一条。
而且家仆奴婢没有户籍,如不经官正式放良,他们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都铭刻着唐家的烙印,没有人敢收留他们。
收留者同罪。
正因如此,唐家阖府36名家仆奴婢在一夜之间集体逃亡,跟商量好了一样,逃得如此无影无踪,在唐突看来,绝不是树倒猢狲散那么简单。
唐突判断背后有人撺掇主使。
这批家奴神秘失踪了,能逃到哪里去呢?
没有户籍,没有“公验”,没有过所——也就是身份证和通行证,寸步难行。
所以,他们必定没有逃远,多半还隐匿在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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