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掏心案(1/ 2)
李梦兰,苏城的小妈。
得知这一消息后,林达这个气啊,可苏大勇官职偏偏压他半头,拿苏大勇毫无办法。
两人因此结下梁子。
后来林达娶了妻子,对李梦兰感情逐渐淡化,可对苏大勇的恨意却每日剧增。
前些日子苏大勇落难,林达就差放鞭炮庆祝了。
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到教坊司,准备好好玩一玩李梦兰,恶心恶心苏大勇。
谁知道见了李梦兰的面之后,顿时消了心思。
眼前的女子哪里还是十几年前,那个如花似玉的黄花闺女,虽然韵味犹存,但已经无法再入知府大人法眼。
还真是“红颜弹指老,秋去霜几丝”。
暗暗感叹一声,拂袖而去。
他觉得苏大勇死的太便宜了。
没想到刚过去一个来月,竟然传出苏大勇从死囚摇身一变,成了知县老爷,正好在自己管辖范围之内。
他毫不犹豫,快马加鞭赶到永乐县衙门,一看苏大勇这副卑躬屈膝的模样,舒坦!
苏大勇银牙紧咬,心中一万个不爽,为了站稳脚跟,只好强颜欢笑,道:“下官见过林大人。”
林达自顾自进入宅子,往主位上一坐,道:“你可知本官找你为何啊?”
为何,看老子笑话呗。
这一点两人心知肚明,面上又不好言明,苏大勇思忖片刻,故作愚钝道:“下官不知。”
林达咧嘴一笑,沉声道:“永乐县西,落天河,你可知晓?”
永乐县地处偏远,乃山清水秀之地,尤其是落天河,远处眺望如同与天相连,极为壮观。
里面的鱼又肥又大。
周边百姓多靠捕鱼为生,虽不富裕,但不少人家都达到小康水准,过的还算滋润。
一个月前,河边有一张姓男子出船捕鱼,原本风和日丽的天气,突然浪泛淘浪,不知哪里卷出一股湍流。
男子从小在河边长大,水性极佳。
可那一日也不知怎的,小船被浪花拍碎,男子落入水中,再也没爬出来。
全家老少都靠男子捕鱼养家糊口,主心骨没了,天就塌了。
前任知县也调查过此案,不料调查当日,两名捕快也折在里面。
吓得知县再也不敢过问此事。
外面都传,河里闹水鬼。
有目击者说,张姓男子出船捕鱼那天,有人见到河里伸出一双粗壮的大手。
男子正是被这双大手拖下去的。
那手绝不是人类的手,可能是妖魔出没。
一时间人心惶惶,没人再敢出船捕鱼。
十天八天还行,时间久了,如果不捕鱼的话,吃什么,喝什么?
于是,经过所有渔民决定,以后采取联合捕鱼方式,所有船只用绳索相连,万一再有事,互相也能有个照应,就算水里真的有妖魔,一人一棍子也拍死它了。
结果不随人愿,二十几名男子全都落难,连尸骨都没飘上来,据说是被河里的妖魔直接吃了。
这下事闹大了,上头命林达彻查此案,若再有命案发生,乌纱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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